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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澳等五国共享签证信息
近期,一则关于签证的消息刷爆了各大网站: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将共享签证申请人信息,一国签证被拒,其他国家签证可能也危险!
这意味着,有拒签记录的人将要接受更严格的核查。当然,签证记录良好的人也有可会更快速更容易通过审核!
五国之间,共享签证申请人的以下信息:
- 生物特征信息biometric(如指纹、照片、DNA信息等)
- 个人基础信息biographic(比如姓名、生日、出生国和国籍)
- 签证和出入境信息(如签证申请历史、出入境时间和停留时间)
- 安全和背景调查(如身份是否合法、是否申请难民庇护、是否犯罪记录等)
五国签证信息是否真的会共享?
这一消息是真的吗?
首先,FCC关于签证信息共享项目的最新消息是在2022年5月26日进行的更新,所以请注意,这并不是一个刚刚推出的项目。
那么签证信息是不是共享的?
答案是,是的。
比如您在美国申请过签证后,再去申请加拿大签证时,签证官能直接看到你在美国那边登记的信息。
为什么要共享签证移民信息?
这个系统主要是用来监控美加英澳新五国之间的移民和身份欺诈,尤其是识别身背通缉令或搜查令的人,以用来识别不应入境的旅客,以及部分信息被盗用的人。
通过共享生物特征信息,当局将可识别出难民申请失败者、被驱逐者、海外难民移居申请被拒者以及试图利用假身份进入其他国的签证申请者。
比如澳洲每年就会送出3000个匿名指纹到其他国家进行检查与生物识别。
而加拿大和美国早在2012年就开始共享签证信息,目的是为了提高入境效率,阻止恐怖分子、暴力罪犯和其他危险分子进入加拿大或美国。
根据美加这一协议,当第三国国民申请签证或旅行许可进入美加任何一国、或申请庇护时,两国将会共享其姓名、出生日期、指纹及早前是否遭到拒签或被要求离境等信息;
但是,两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上述信息,不会被共享。
如何理解移民签证信息共享?适用范围有哪些?
在美国政府官网上,除了美加签证移民信息共享协议之外,还有美英签证移民信息共享协议、美澳签证移民信息共享协议。也就是说,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的申签信息都是共享的。
比如有人有多本护照、多个身份,有了这些生物信息之后,就能在入境的时候被发现,为什么在A国叫张三,B国叫李四?
还有就是信息盗用,比如今天上午10点您在美国入境,怎么两个小时后又在澳大利亚入境?这之中一定存在问题。
不过请注意,共享信息是有适用范围的:这个系统是不可以商用的,只有这五个国家的“有关部门”在特定情况下才可使用;形式应该是申请方会向系统数据库提交信息查询。若有资料匹配,就会由双边决定是否需要更多信息。
拒签一国其他国家会被连累吗?
回答之前的问题,我在一个国家被拒签了,会被其他四国跟风拒签吗?
就US-VISIT系统来看,不会,因为签证信息并没有在数据库中交换。但部分国家比如澳新之间可能会有额外的协议,根据拒签理由的不同,可能会影响会影响紧密国家的拒签(比如犯罪)。
比如新西兰签证在申请时,就明确询问是否有效澳大利亚签证或澳洲签证拒签史。
所以,普通的拒签者实际上不需要担心一国拒签,其他四国也拒签的情况发生,除非被拒签的原因是犯罪或者欺诈等恶劣情节。
而且这份最早在2009年就公布的信息共享项目,在之后这些年中,也并未影响到普通签证申请人。比如美国签证拒签的人也不少,但并不一定影响其加拿大签证的签发,反之亦然。
总结一下就是,不需过于为这项规定而担心。
移民签证信息共享要注意什么?有哪些影响?
尽管似乎不必担心“连拒”问题,仍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无论如何一定要保证签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1、资料信息不能自相矛盾
从签证申请者的角度来看,对于签证信息共享的国家,申请签证时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是真实、不矛盾的,如果申请信息或材料有所变化或不同,则必须要有其合理性。
譬如有人曾在申请英国签证时递交过一份在职证明,后来转换工作,在申请美国签证时又提交了一份新的在职证明,结果两份在职证明在工作时间上存在重叠,被美国签证官认定为“作假”。
2、不要隐瞒真实信息
另一位申请者在申请美国签证时,婚姻状态填写的已婚,后来申请加拿大签证时,却把婚姻状态改为了未婚,并且未做任何说明,结果就被加拿大签证官认定为“隐瞒信息”。
总之,如实填写以前的经历,不管是您认为对自己签证申请有利还是不利,真实性是第一位的。比如申请英国签证,如果存在欺骗行为,被移民局发现,严重者可能被十年禁止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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